浙发改投资〔2018〕570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等七家省部属科研单位:
你们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调整闲林合建房项目B区块建设方案并适当增加面积的请示》(所办﹝2018﹞22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精神(20183769号公文处理单),同意将余杭闲林合建房项目B区块建设规模由原来的12.49万平方米调整为13.17万平方米。
请你们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按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不得将该项目变相用于商品房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有变动需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附件:浙江省2018年省直专用房建设投资计划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8-330000-73-01-052213-000